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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血族之争

十方血志 大大大大沉墨 5538 2020-09-2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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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度脸色煞白,耷拉着脑袋不知道在想着什么东西。

  这个时候,剑背地龙的处理已经到了尾声。二十根一尺多长的爪子,五十四颗从两寸到半尺不等的牙齿,几百片坚硬的鳞片,五根近两米长的筋,几大块坚韧的皮以及几块最有药用价值的骨头,五十六根一米多长的骨刺以及近两千斤的肉。

  当然,剑背地龙脑袋里面的妖晶也被夜明黎一并收取了。

  可惜的是,血流失太多,剩下的基本上收集不起来,夜明黎也就懒得收取了,直接以降龙伏虎的噬血之术将处理之后的剑背地龙身上残余的精血尽数吞噬。

  哪怕是背对着一个血族施展噬血之术,夜明黎也有信心让对方发现不了。

  “怎么样,想好了吗?”夜明黎缓步上前,伸手将另一个血族人身上的骨刺拔出来,顺便将其身上携带的东西搜过来。

  不过,这死去的血族恐怕不是什么有钱的家伙,全身上下只有几块中品天机石,几块四境以上修为的妖晶。

  当然,还有一柄明显是血族风格的佩剑,那种像是前世西方的细刺剑,长四尺,宽却只有两指,而且从尾端到剑尖更是一直变窄。

  手指轻抚光滑的银色剑身,润滑的感觉直透心窝,在阳光下,整把长剑散发出银亮的光芒,严格说起来,这不象是一把武器,更象是一把艺术品!

  剑身如水,光可鉴人,亮银般的剑身长达一米,是最正规的剑身长短,宽窄,整把剑轻飘飘的,丝毫感觉不出重量来!而剑刃却是极为锋锐,虽然比不上自己的秋露刀,但是比起自己用了好多年的制式长刀却要好上无数倍。

  其实,这剑也有二十多斤重,只是夜明黎臂力太强,这才感觉不到重量。换做前世,这样重的一口剑,哪怕只是单手平举着都是不小的负荷,能举上十几秒就不错了。

  总体来说,这剑给人的感觉就是华丽,像是贵族专用的佩剑。

  略微把玩了一下之后,夜明黎对这华丽的剑就失去了兴趣,随手便丢进了百宝囊中。

  然后,夜明黎走到了杰度身前,伸手取下了其腰间的百宝囊来。

  “把烙印抹掉!”夜明黎的声音,冰冷得像刀锋,语气不容置疑。

  杰度眼中闪过一丝异色,十分配合把百宝囊上面的烙印抹掉。

  夜明黎喜滋滋地往百宝囊之中灌入自己的一丝真元来,然后打开了百宝囊。百宝囊打开的一瞬间,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夜明黎竟然感觉到像是一层肥皂泡被撕裂了一般。然而,这个问题很快就被夜明黎抛之脑后。

  夜明黎的呼吸忽然粗重了起来。

  发了,这次真的是发了!

  别的不说,这百宝囊的空间竟然是自己的百宝囊的五倍之多,至少也是五十立方米的空间,俨然是一个小型仓库。

  至于里面的东西倒不是很多,只有寥寥几件。

  几块一眼看上去就比上品天机石还要高级得多的晶石,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上品天机灵石吧。

  仔细数了下,竟然足足有九块,折换成上品天机石的话,也就是九千块。

  可惜,事后鉴定之后才发现这不是什么上品天机灵石,只是中品而已。饶是如此,也价值九百块上品天机石,绝对是一夜暴富啊。

  除此之外,还有一块像是红宝石一样的晶石,仔细一看却发现这不是什么红宝石,而是透明水晶一样的东西里面凝结着一滴晶莹剔透的鲜血,仅仅一眼就勾起了夜明黎心中的渴望。

  若非先前已经吞噬了剑背地龙残余的精血的话,恐怕夜明黎心中地嗜血欲望会被无限地放大。

  惊出一身冷汗的夜明黎连忙移开目光,不敢再看下去。

  别的什么东西,夜明黎只是粗略地扫了一眼,大概是些换洗的衣物,疗伤的丹药而已。

  夜明黎伸手将杰度的百宝囊挂在腰上,却忽然发现杰度嘴角竟然噙着一缕冷笑,看着夜明黎的眼神就像是看待死人一样。

  夜明黎心中咯噔一声,一颗心顿时沉了下来。

  “百宝囊上有什么?”

  “切,发现了啊!”杰度得意地笑了笑:“告诉你也无妨,百宝囊上有我血族秘法,被别人打开之后,那人的真元性质就会被那下这秘法的人所知晓。顺便说一下,在我这个百宝囊上下秘法的人,是我的父亲,一位强大的血族子爵,即将突破伯爵的人。”

  “该死!”夜明黎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子爵,那是相当于人族六境修者的吸血鬼,听杰度的语气,这个子爵恐怕还是六境巅峰的那种人物。

  看到夜明黎变得慌乱的神色,杰度得意地大笑了起来:“如果你想以我的性命威胁我父亲的话,还是不要白费力气了。为成为血骑士之前,我的性命对他来说完全不值一提。”

  听到了这话,夜明黎却忽然冷静了下来。

  “既然你的性命不值钱,那就请你去死吧!”夜明黎猛地拔出了杰度腰间的佩刀,蓦地斩落。

  “等等,我...”杰度立刻惊恐地叫了起来,话没说完,却忽然发现一阵无力,而后重重跌在雪地上。

  这一刀,竟是将杰度从肩膀上斜着切开,分成了两片。

  “再见!”冷漠地丢下一句话之后,夜明黎转身狂奔。

  按照杰度所说,那个遗迹距离这里不到五十里的距离,以一个血族子爵的修为,最多半个小时就能抵达。

  然后发现已经是尸体的杰度之后,一定会暴走,速度至少要比之前快上一成。

  夜明黎脑袋里仔细计算时间,发觉就算是全力逃跑,最多一个小时,就会被对方追上。而一个小时的时间,最多也就够自己逃到山神庙位置罢了。

  “妈的!”夺路狂奔之中的夜明黎口中不干不净地骂了一句,一时之间又想不到更好的办法脱身,只能无奈地狂奔。

  距离幽暗之林五十里外,大雪纷飞。

  偌大的雪地已经被人为清理出了一片空地,露出了坚硬的冻土层。

  一个戴着眼镜的老家伙比照了一下手中残破的羊皮卷,而后肯定地点了点头:“没错,就是这里!”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之后,老人身后的一群人一言不发,快步上前,手中拿着一些古怪的仪器,在冻土上探测了起来。

  不多时,其中一个人大声叫了起来:“长老,这里有鲜血之力的反应。”

  “很好,你退下吧!”一个全身都笼罩在绣金黑袍下的中年人人走了上来,挥手撤下了一群人。

  也没见他如何动作,手掌一翻,却是出现了一个与夜明黎所得到的那水晶差不多的东西。

  黑袍人正想捏碎手中的水晶,一个尖利的声音却是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我亲爱的徒利.阿刹迈,吃独食可不是一个好的习惯啊!”

  被称作徒利.阿刹迈的黑袍人手上动作一僵,而后缓缓地转过身来,脸上看不出喜怒,只是冷冷注视着从风雪之中走来的一群人。

  “布兰登.乔凡尼,原来是你这个老不死。”

  “哎呀呀,别说得自己好像很年轻一样啊,你我都是几百岁的人了,互相称呼老不死什么的真的没有意思。”风雪之中,走在前头的人出声说道。

  双方都是披着黑袍,但是一眼就能够看出不同来。

  先在这里的人,黑袍的背部以银色线条绣着一柄奇怪的匕首,刃部呈现锯齿形,柄部末端却是生长了一只活灵活现的血色眼珠子,看上去诡异至极。

  而后来的一方,黑袍背部一片空白,反而是在胸口位置上烙印着一朵含苞待放的紫荆花。

  “不要说废话了,你是怎么知道我们会在这里的?”徒利.阿刹迈冷声问道。

  “你有你的渠道,我有我的方法,又何必多问呢?不过,这秘隐.卡帕多西亚亲王殿下遗留下来的东西,我怕你阿刹迈一族,没有这么大胃口吃下去啊。”布兰登.乔凡尼在冻土层的另一边站定,把玩着手中的一口指甲刀说道:“不如,你我五五分?”

  “做梦!”徒利.阿刹迈怒斥一声:“今日便是死在这里,也绝不会让你们乔凡尼一族白白占便宜。”

  说着,徒利.阿刹迈身上血气涌动,一股恐怖的气势如同潮水一般向对面压去。

  “哼,徒利,不要以为我布兰登会怕了你。”布兰登冷哼一声,身上同样浮现一股恐怖的气势,牢牢护住身后的人。尽管徒利的灵压如同潮水一般,但布兰登却如同磐石,在这浪潮之中巍然不动。

  高下之分立判。

  徒利眼中惊疑不定:“布兰登,你...”

  “不错,沉睡了几年,我也看到了那一步,算是小小的突破了一下。徒利,如果你再不收起你的灵压的话,惊动了卡帕多西亚一族的人,你我都落得一场空。若是引来澜城那些讨厌的家伙,别说秘隐亲王的遗产,搞不好命都得交代在这里。”

  “哼。”听到这话,徒利脸色难看地冷哼一声,却还是乖乖收起了灵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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