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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零四章 士菜就是香菜

  诺诺和索索她们两个的日子过得确实是苦,不过,好在她们没有被饿死,总算是活下来了,现在还能活着站在宋致等人的面前。

  宋致听完了诺诺和索索的讲述之后,她真的差点哭出来。

  她想不明白,男孩和女孩到底有什么区别啊?不都是自己的孩子吗?她们为什么会如此地爱护自己的儿子,却一点都不爱护自己的女儿呢?

  她虽然不知道士菜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但是,听这意思,这应该是施城最那吃的野菜之一了。

  宋致正色道:“诺诺,索索,如果你们愿意的话,以后管我们几个叫哥哥姐姐,以后但凡有哥哥姐姐一口吃的,就不会饿着你们的。”

  诺诺毕竟比索索大了两岁,她已经很懂事了,她对着院子里的这些陌生人说道:“哥哥好,姐姐好,我和索索以后就是哥哥和姐姐们的妹妹了,我们两个长大之后,一定会报答你们的。”

  诺诺说完这话,又拉着索索跪了下来,并且对索索说道:“索索,磕头!”

  院子里的人赶忙站起身来,把诺诺和索索从地上拉了起来。

  这两个孩子的礼行得实在是太大了,这让他们有些承受不起。

  这个时候,向来面冷心热的宋爱晚率先反应过来,赶忙又洗了两个碗,然后拿着碗把已经可以出锅了的饭菜盛了出来,给了诺诺和索索一人一碗。

  “谢谢姐姐!”

  “索索,要感谢所有的哥哥姐姐。”

  “是,姐姐,我记住了。”

  诺诺和索索懂事得让人有些心疼,宋致对诺诺和索索说道:“你们两个好好吃饭,你们的家人不爱护你们,以后哥哥和姐姐们会爱护你们的。”

  “谢……”

  “不要再说谢谢了,”宋致打断了诺诺和索索要说的话,“你们刚刚说的士菜是不是特别难吃啊?”

  “其实不难吃,”诺诺说道,“我觉得还可以的,就是有一股很浓的皂角味道,可能有的人会吃不惯吧!”

  “你说什么?皂角味道?”宋致一愣,“你会画画吗?”

  “我倒是没有学过画画,但是,把士菜画下来还是可以的。”

  诺诺说着,就把碗放到了一边,然后筷子的另外一头在地上画起了士菜的样子。

  宋致看到诺诺画的士菜,心里就大概明白了。

  没错了,就是这种东西,士菜就是香菜!

  因为诺诺刚刚描述的士菜的味道是有很浓的皂角的味道,这和香菜是一样的,而她刚刚画的士菜的图案也和香菜差不离,或许小孩子画得不是那么像,但是,整体看上去已经很像了,估计士菜就是香菜。

  因为士菜就是香菜,而且,诺诺和索索平时吃的还是在山上挖的,也就是野生的香菜,野生的东西的味道肯定更浓。

  所以,这里的百姓们觉得士菜是很难吃的菜也是没有毛病的,但是,士菜作为调味料用,那还是很不错的啊!

  尤其是这里的士菜的味道肯定比她原来吃的那些养殖的香菜的味道更浓,所以,宋致可以着手做一些需要放香菜的菜肴了。

  宋致突然发现施城真的是一个好地方,因为,这里不仅有霖菜,还有士菜。霖菜就是苦苣,士菜就是香菜,这可都是她上一世喜欢的菜啊!

  在山上挖到了士菜和霖菜之后,宋致又让蓝翠去集市上买了一些花生米回来,当然了,这次曾小东也跟着一起去了。

  “蓝翠,这里有卖妆粉的,我给你买一盒啊?”

  “我不要,”蓝翠说道,“我一个当奴婢的,也没有必要把自己画得那么好看啊!”

  “那不行,当奴婢的也是女人啊,你长得好看,你给自己打扮一下,肯定会很艳丽的。”

  听到曾小东这么说,卖妆粉的女摊主赶忙说道:“就是啊,这位姑娘,你长得好看,来,你把脸伸过来,我先给你抹点,你看看效果,如果好看的话,你再买,不喜欢的话,不买也没有事儿的。”

  蓝翠把脸伸了过去,女摊主拿出一盒就是专门给别人试妆的妆粉,在蓝翠的脸上抹了抹,并且还给蓝翠上了口脂,然后拿着铜镜让蓝翠照了照。

  别说,还真的挺好看的。

  “蓝翠,买下来吧,我请你。”曾小东说道。

  看到蓝翠在犹豫,曾小东干脆转过头,自作主张地对女摊主说道:“把妆粉和口脂都包起来吧!”

  “好嘞!”女摊主麻利地用油纸把东西包起来递给了曾小东,而且还免费送给他们一盒眉粉。

  曾小东给自己买东西,这让蓝翠有些受宠若惊。

  他们两个买完了花生米回到院子里的时候,看到宋致正在用泥巴把一些不知道是鸭蛋还是鸡蛋的蛋包起来。

  “小姐,你这是在干什么啊?”

  “我在做皮蛋,”宋致说道,“你小声点,别让别人看到了,来这里把这个做法给偷学走了,哎?蓝翠,我记得你出门的时候没化妆啊,这怎么出去买了一点花生米回来,还打扮上了啊?”

  面对宋致的这问题,蓝翠故意打岔过去,然后和宋致一起做起了皮蛋,当然了,皮蛋的做法都是宋致教的。

  他们在施城也待了挺长时间的,因为皮蛋做好还需要一些时日。

  等到皮蛋好了之后,宋致把皮蛋拿了出来,大家都表示这种东西不能吃。

  但是,当宋致凉拌了苦苣皮蛋花生米之后,这些人立马就改口了,他们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说:“下一顿还吃霖菜皮蛋花生米吧!”

  是的,他们还是改不了这个口,还是管苦苣叫霖菜。

  宋致一直觉得苦苣是微苦的,名字当中就应该带个苦字才对。

  但是,因为今天终于吃到了苦苣皮蛋花生米,宋致很高兴,所以,也不和他们掰扯,他们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吧!

  宋致她们现在在施城,而原本的施城本地人杜光客现在却在别的地方。

  他们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是一个小县城,名字很奇怪,叫:我夫县。

  据说这个地名是音译的,因为这里最早是给胡人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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